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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题|杭州金华商会法律保障委员会《民法典》专题解读活动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2-02-22来源:

文内附有法律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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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专题解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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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下午,杭州金华商会法律保障委员会《民法典》专题解读活动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特邀商会法律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律师、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源主讲。

 杭州金华商会会长、新德集团董事长刘红军,执行会长、杭州嘉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孔小仙,金华市驻杭招商引才总部婺城分部部长陈慧彦,法律保障委员会主任吕俊,副主任朱觉明、王青松,委员王宇辉及商会会员王龙华、王益珍、许少菱、何志能、陈长生、陈烨、周生元、周承志、单勤杰、姜美鸿、徐灵慧、徐飞航、傅丹丽、廖建伟等共计35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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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源副主任对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带领大家参观了六和律师事务所办公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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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源

    专题会上,黄伟源副主任首先回顾了《民法典》的发展历史,阐述了《民法典》对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随后他通过分析具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就《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担保、家庭财富、企业经营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使与会人员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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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就《民法典》领域的有关法律问题踊跃提问,现场气氛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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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保障委员会主任、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吕俊律师表示,《民法典》的问世,标志着我国法治进入一个新阶段。本次专题解读把《民法典》的精华重点推出,这对我们学好、用好《民法典》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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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会长对法律委组织的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高度认可,此次《民法典》专题解读活动干货满满,令人获益匪浅。在这个经济发展迅猛、竞争日益激烈的大时代背景下,法律在我们的生活、经济等各个领域都不可或缺。商会法律委资源丰富,共有来自17家不同律所的20位律师,协同商会秘书处,为会员及乡贤企业提供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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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会长讲到,每个人都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还能规避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商会应多组织开展不同专题法律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委的职能和律师专长,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会员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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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最后,会员周生元为黄主任送上百年老字号、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天竺筷”表示感谢,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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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鸣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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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律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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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众号原封不动转发他人的文章,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解答:互联网时代,很多人觉得网上东西可以随便用,其实是不对的,网络上的东西,不管是文章、图片还是视频,都是有权利主体的,未经许可转发他人的作品,未支付报酬的,构成对他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无非是权利人要不要追究的问题,因此不能随便用、随便传。当然,如今网红的时代,也有很多人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他人大量转载,这样其作品或者作者的知名度会越高,但问题是,一旦权利人要求追究转发的侵权责任,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些公司会收到律师函,比如早期的字体侵权、软件侵权,到现在的图片侵权和文章、视频侵权等,故律师建议公司公众号不要随意使用网络上的图片、文章或视频,不随意转发别人的东西。如文章需要使用图片的,可以征得公司员工的同意后使用员工拍摄的图片,这样既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又可以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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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

解答:

1.合同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员工为目的的;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务行为为合同标的。

    2.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3.救济途径不同

    劳动争议需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4.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劳动者还享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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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买卖交易后能否办理房产证?

解答: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归村民所有,所以农村的房屋基本上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依照现有的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农村的房子原则上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间转让,不能转让给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当然也不可能办理房产证。所以,城镇居民到农村去买房是有法律风险的,我们国家现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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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该怎么写?

解答:借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明确了这是借款,而欠条有可能欠的是借款,有可能是货款等,所以如果是借款,应当写借条。

2.借款人需按身份证上的名字书写,因为有些人在身份证上的名字跟你叫他的名字或者他自己平时书写的名字是不一样的,要写身份证上的名字。

3.借款金额要写清楚币种、大小写,不能只写小写,小写容易被修改而引发争议。

4.支付利息必须约定清楚,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利率要约定清楚并且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限制,并且要约定利息的支付时间。

5.借款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有约定,需注意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6.有担保的要写明保证人或者抵押、质押的财产,要明确担保保证的性质、保证期间。以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如以动产抵押,建议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未经登记,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质押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即设立。

7.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留下资金转移的记录。尽量避免支付现金。

8.借款人有配偶的,建议在借款人处由夫妻两人签名。

9.借条可以约定发生争议后的管辖法院,写明借款人的送达地址(可减少诉讼时间,防止无法送达)。

10.借条要写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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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解答: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前提是这些记录材料不能被篡改,要保证其完整性,还需证明聊天双方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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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房东房屋,目前已终止租赁关系,但房东一直不退押金,可否要求退还?

解答:能否退还押金要看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可以退而房东不同意退,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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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中,对方已经支付了预付款,因为政策的原因,暂停项目,对方起诉要求返还,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项目已经做了百分之三十,怎么处理?

解答:如果确实因为政策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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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做OEM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解答:OEM是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OEM生产模式常见的可能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一个是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另一个是产品质量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常见的有商标侵权的风险,委托方仅委托加工企业在所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特定商标,假如委托方既非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亦非商标使用权人,那么对于加工企业来说可能面临侵犯商标权的极大风险。

因此,首先应当审查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是否属于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次,应当审查委托方是否是该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加工方应当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所有权证书或商标使用权相关证明。最后,加工企业应当在委托加工协议中明确由于商标侵权所产生的侵权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其次,关于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双方需要对产品质量的标准以及检验方式、方法作出明确约定,委托方所在国有强制质量标准的,应遵守该强制标准,合同还应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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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了一个商标,并已使用多年,现发现别人也在相同类别的产品上注册了近似商标,我公司的商标能否继续使用?

解答:首先,在没有被无效前,已经注册的商标均可独立地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继续使用;其次,如果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与你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至于请求宣告无效能否成功,涉及多方面因素,如字体、图文组合等,在同一类别下,两个商标通过比对,判断是否为近似,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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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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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单位,浙江省唯一一家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诉讼与非诉讼等各个领域,并已成为企业法律顾问、公司、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财富管理、基础设施与建筑房地产、国际法律业务、知识产权、经济罪案辩护、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政府法律顾问、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先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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